关于对江西省、云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培训考试个别考生违纪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近期收到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发来的《关于江西11期和云南11期项目经理考试个别考生违纪情况的处理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同意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的处理意见,并决定对江西、云南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培训组织机构通报批评;涉及的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为零分,并在2009年1月20日前不受理其项目经理考试的申请。
希望各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培训组织机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培训机构、考生从中吸取教训,严肃考场纪律,加强管理,严把质量关,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项目经理培训工作健康、稳步地向前发展。
附件:《关于江西11期和云南11期项目经理考试个别考生违纪情况的处理意见》(略)
二○○八年三月四日